四川教育在线

热线:028-85056429 通讯员QQ群:197538807
投稿邮箱: 2629731537@qq.com

水清幼儿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来源:四川教育新闻网  作者:尹冬梅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12-04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459四川教育在线

459四川教育在线

12月4日,江安县水清镇中心幼儿园各班也进行了宪法宣传教育,通过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让孩子们熟悉并能够初步的理解宪法的意义,教师还给幼儿讲解了宪法的晨读内容,让全园的孩子都有宪法的意识,让孩子健康成长!459四川教育在线

责任编辑:田媛  由四川教育在线网整理发布
网站简介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10 - 2021 四川非凡魅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9259号-3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850号 川广审批准字[2019]13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22〕3363-03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29
广告联系QQ44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