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8日是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普及校园安全常识,增强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当日,宜宾市四中三个校区利用班会课时间,同步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学生防溺水和森林防火主题教育活动。
为确保安全宣传日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李光杰在学校行政会上强调,要求各校区、各处室、各年级高度重视,深刻吸取近期出现的校园食品安全、学生心理问题和学生溺水事件,做到举一反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学校的安排,全校各班通过让学生观看防溺水安全教育片、展板、黑板报等形式,让学生形象直观地了解玩水的害处及注意事项,要求做到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同时发放防溺水家长告知书。
针对即将到来的清明节祭扫,各班主任通过读新闻、讲故事、手抄报、黑板报等形式让同学们了解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讲解了发生火灾时的一般特征以及森林火灾的危害,使他们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求做到八不烧、“十不准”即: 1.未经批准不烧:2.防火隔离带未修好不烧:3.风大不烧: 4.劳力未组织好不烧:5.久晴不雨不烧 6.没有指挥者在场不烧:7.太阳大不烧:8.打火工具未准备不烧。“十不准”即: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2.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3.不准在林区吸烟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6.不准炼山造林: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饮10不准破坏意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不玩火。
学校安全无小事,在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通过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对提高安全意识和对安全常识的掌握起到很大的作用。帮助师生树立起了“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的安全意识。
宜宾市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