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对《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66个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显示,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能力特征为:具备学习能力、观察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普通受教育程度为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在培训参考时长方面:五级/初级工不少于 240 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60 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80 标准学时。评价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在家庭教育指导师从业基本要求中,基础知识包括家庭发展、家庭教育学、家庭教育指导、儿童身心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记者从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了解到,《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入公示阶段,是继2022年9月将“家庭教育指导师”纳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之后,家庭教育职业化发展的又一重要进展。该学会在完成家庭教育指导师新职业申报后,广泛汇聚专家力量,多方多次调研论证,编制完成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标准与职业大典规定的内容相一致和衔接,细化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定义,从从业者受教育程度、职业道德、职业能力特征、职业基础知识、工作要求、培训学时、技能要求以及考核方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奠定了良好基础。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结合家庭教育工作实际,职业标准从低到高对每个技能等级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区分和明晰。标准中也详细介绍了各职业技能等级的工作要求,包括信息收集与分析、咨询指导、培训与活动组织、家庭建设指导、管理与研究等。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表示,待标准公示结束后,学会将组织召开标准终审会,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标准进行完善和终审。同时,学会已启动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教程的编辑工作,正在研究职业和行业准入机制,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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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