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当依法治国的思想在社会上广泛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学校的法制教育也越来越被重视。
6月13日下午,高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第二次走进高县职校,对一起关于在校学生安全责任的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来自高县教体局、高县初中学校分管法制教育的领导和高县职校各班级的学生代表对这一公审进行了旁听。
对高县职校来说,这是一次具有特殊意义的庭审,因为此次庭审,高县职校不光是作为一个巡回法庭的设置地,还是坐在第二被告席上的被告。此次事件是由于两名学生在放学期间违反学校规定在楼道内打篮球造成一名学生受伤引发的,受伤学生作为原告认为与他打篮球的另一名同学负有法律责任,应该赔偿医疗、护理等费用,而学校在这一过程中有管理责任,也应承担部分医疗、护理等费用。庭审过程按照法庭审理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给参与庭审的学校领导和同学们上了一堂直接而鲜活的法制教育课。
此次事件,对原告和第一被告来说,协商不好的事情走法律途径,是普通民众、在校学生法律意识的觉醒。对高县职校来说,学校不想上法庭,但也不惧上法庭。依法治校,学校绝不推卸法律责任,也不会任由他人亵渎法律尊严,低眉行事。强化学校的法律意识,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理性的看待此次事件,必将是更规范、更严格依法治校的一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