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项助学资助政策精准落地落实。近日,屏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副主任刘仁钢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工作培训。
会上,刘仁钢就“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主要内容开展培训。刘仁钢从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标准、救助实施时间、救助程序等主要条款对《细则》做了深入解读。刘仁钢指出,屏教体文广发[2018]29号文件是根据《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由县教育体局与山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上学子女实施教育扶贫救助。资助内容涵盖了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大学5个教育学段学生就学期间的吃、住、学问题。从政策层面保障贫困家庭学子不因贫失学,不因智致贫。
刘仁钢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资助政策和相关制度的学习,提升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刘仁钢对业务工作做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审核救助对象的受助资格,做到精准到位。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申请,资助中心要严格审核。“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救助对象必须符合受助条件,要特别注意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和中职教育阶段在市外就读学生和在各类私立高端收费学校就读学生不应纳入救助。二是要严格把握申请时间,做到流程规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申请,从村上收到“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将教育基金发放到救助对象。要认真核查乡镇上报的申请资料,注意审核日期避免出现涂改痕迹,对受助条件及时间要严格把关,让申报工作更严谨更符合规范。三是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把工作做细做实。资助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工作中要提高思想认识,团结协作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各项政策准确落地见效。
屏山县教育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