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中心小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在阶梯教室学习《南溪区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会议由学校副校长陈志远主持。
会上,陈志远对《南溪区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解读并强调。要求全体教职工坚持工作原则,了解履行强制报告的主要情形主要有哪些,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及惩处措施,牢记工作要求。提醒所有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法律意识,关心关爱每位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告诫老师们要依法执教。同时,在教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培训,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小学校全体教职工更加深刻地从法律层面认识到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品格培养。
长兴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