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明确了我国3-6岁儿童语言学习与发展的目标要求。这些目标要求从儿童语言运用能力的角度,提出幼儿园阶段幼儿语言学习和发展必须获得的基本能力。为了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9月23日,江安县蟠龙幼儿园开展主题为“幼儿语言学习与发展的目标要求”的园本培训活动。
整体上来看,《指南》的幼儿语言学习与发展目标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幼儿口头语言的学习与发展目标,二是幼儿书面语言准备的学习与发展目标。这样两大类型的语言学习与发展目标共有六个条块,清楚指向幼儿在进入小学前语言学习和发展的经验具备状况。此次培训活动主要讲解了幼儿口头语言学习与发展的要求和幼儿书面语言学习与发展的要求两大内容。可以说,3-6岁期间口语交流经验为幼儿的语言符号系统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也为幼儿成长为成功的社会交流者做好充分的准备。
通过此次培训活动,幼儿园负责人张学梅表示,语言表达是以一定的语言内容、语言形式以及语言运用方式进行交流的行为,是幼儿园语言学习与发展的主要表现之一。儿童语言研究早已告诉我们,只有懂得语言表达的作用,愿意向别人表达自己的见解,并且能够清楚表达的人,才能真正与人进行语言交流。
蟠龙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