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保证幼儿在园内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拥有一个美好童年,12月12日下午,江安县教育局与江安县阳春镇政府领导联合对阳春镇范围内的民办园进行了办园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幼儿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检查中,城北督导组组长张金雄对幼儿园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民办园要接受中心园的业务指导,努力提高保教水平,让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规范、优质的学前教育。同时,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任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