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川教函【2017】375号)文件精神和江安县教育局2018年秋季开学工作会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让孩子能够更加愉悦的成长,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大井中心校积极组织教职工学习《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川教函【2017】375号文件精神。
该校副校长徐睿宏在会上系统详尽地介绍了“十严十不准”和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内容,重点强调了“十严十不准”精神,向参会的全体教职工阐述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要求党员教师要积极践行,起到良好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其他教师各尽其责,严格坚守职业道德,做有严守师德规范的教师;只有规范办学行为,才能获得社会对教师职业尊重和认可,用爱心托举起孩子们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