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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滩中心校组织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来源:孔滩中心学校  作者:唐宏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4-1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共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树立全体师生的守法意识,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普及提高守法观念,预防并遏止有组织犯罪。近日,翠屏区孔滩中心学校利用周一晨会升旗仪式集会例会的时间,由分管普法工作的副校长和德育处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MQ9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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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讲活动中,分管普法工作的副校长、学校工会负责人胡春学为大家讲解了什么是有组织犯罪,为什么要学习有组织犯罪,让师生明确了学习目的,带领大家一起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并结合生活实例为大家解析讲解;将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近年来,以实施恐吓、威胁、滋扰等“软暴力”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明确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要求全体教师提高法律素养,依法执教,让法治精神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入脑入心。MQ9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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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法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工作人员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控告、举报。有关部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MQ9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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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表示,此次普法学习宣讲活动既向大家普及了新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教、人人守法的法律意识;在今后工作学习生活中,大家还将积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为共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贡献每位公民应有的一份力量。MQ9四川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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