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全体教师依法执教的思想意识,江安县红桥镇中心小学校于9月9日下午,在学校大会议室组织全体教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开始,红桥镇中心小学校校长黄小华同志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并向全体教师提出要求: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作为人民教师一定要遵纪守法,为学生、为社会做一个良好的榜样。
红桥镇中心小学校支部书记石践同志就相关事项进行详细阐释,要求全体教师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教师违规定教辅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严禁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教师应规范自身行为,不赌博、不酒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全体教师在活动中认真聆听,并做了详细的笔记。通过此次学习,教师们对于依法执教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下定决心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定规范自身的行为,积极为社会做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