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南溪区留宾中心校于10月16日中午1点钟,召集全校21位班主任召开了“留宾中心校2019年秋期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报工作会”。
会上,刘小兰校长向各位班主任讲解了宜宾市南溪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1、资助范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 500 元/生/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 250 元/期/人。
3、申报程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学校收到学生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资助人数不超过规定比例人数,并将最终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分管校长陈忠萍强调申报要求:申请补助经费的学生须每学期开学的两周内向学校申请,超过时间,学校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