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织密惩戒公职人员违法网,提升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依法履职、廉洁用权的政治、能力素质。6月28日,江安县南城小学校召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贯彻学习会,全校72名教职工参会。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荣带领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传达深入学习纪律规定和监督执纪要求,就法律中的重点条例进行解读分析。
大家就《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开展讨论,党员干部各抒己见。《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聚焦政务处分解决“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问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本法适用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针对这一条例,副校长熊霞认为: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纳入处分范围,使得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职务的严密法网。
“政务处分法对现行有关纪律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概括了适用政务处分的具体情形,不仅对以往条例进行了强化,更对以往模糊的地方进行了明确,操作性更强,更加有利于依法执纪、依规执纪。”副校长陈明红说:“这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运用好这部法律,通过精准运用好这部法律,推动我校纪检廉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总务主任文小平在谈及政务处分时表示:“以良法促发展、保障善治,唯有如此,广大公职人员方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监察法制化行稳致远。奖惩并行才能最大程度激发公职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干事热情,高素质的公职人员必然带来法规的不断进步。”
政务处分法让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更有“法治味’、更具规范性”。李荣强调: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一要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入脑入心,贯彻落实到位;二要坚持示范引领,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好头,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各项工作制度;三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南城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