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帮助全体教职工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7月8日,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幼儿园组织老师们学习《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
园长陈树珍就《宗教条例》进行解读,一就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明晰宗教界的自我管理责任、政府的依法管理责任;三是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师对宗教事务和宗教工作的认识,加深了对党和国家宗教理论和政策的了解,对引领正确认识宗教、自觉遵守和维护宗教政策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罗龙街道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