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于2012 年10 月9 日由教育部正式颁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1] 》,对防止和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提供了具体方法和建议。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近日,南溪区大观镇中心幼儿园组织了教师学了《3-6岁儿童发展指南》,主要学习了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描述幼儿学习与发展,分别对3至4岁、4至5岁、5至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为广大家长和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建议。
大观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