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8月29日,南溪区前进小学校邀请区人民法院韩松法官、学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了题为《保护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专题讲座,全体教师参加了培训学习。
讲座中,韩松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解读。要求要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和接班者。
韩松强调道:“要落实未成年人伤害强制报告制度;教师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益;要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要做好正确的引导;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伤害应急处理机制。身为教师,老师们要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韩松副校长的话再次让全体教师意识到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集中培训学习,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全面、更具操作性的指导;同时提高了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提升了依法执教的水平,对做好未成人保护工作以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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