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长兴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12月12日,南溪区长兴镇中心幼儿园,对教师开展普法活动。本次培训活动由幼儿园园长邹华主持,深入、细致的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教育法》。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老师们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要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同时也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同时幼儿园发挥社区辐射作用,利用LED、公众号、班级群等方式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文章,提高了教职工及家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邹华表示,此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教育法》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营造出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体师生扫黑除恶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长兴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