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全面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1月10日,南溪区长兴镇中心幼儿园组织教师开展了《教师法》学习培训。
幼儿园园长邹华对《教师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要求教师要加强学习,明确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增强法治观念,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幼儿园利用公众号平台积极进行法律知识宣传。
邹华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教师的法制意识,切实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今后,幼儿园将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长兴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