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4月1日,翠屏区方水中心学校根据上级转发的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的通知》(川森防指〔2021〕10号)要求,号召全体教职员工务必牢记“五带头”和“五不准”。
活动中,学校安办主任向教师们详细地讲解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具体要求:“五带头”:一带头宣传(带头向亲戚朋友、基层群众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二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推行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绿色祭祖行为);三带头管人管火(带头管好自己和家人,管好家中火种火源,及时清理农村老家周边可燃物);四带头强化意识(带头强化防火意识,发现火灾火情及时拨打12119报警);五带头接受检查(带头接受防火检查,进出森林草原防火区自觉扫码登记)。“五不准”:一不准用火(不准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等违规用火);二不准带火(不准携带火种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三不准丢火(不准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四不准不管(不准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五不准有其他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行为。
校方表示,清明节小长假即将开始,学校高度重视对师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平台、集会宣讲、主题班会、张贴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爱护森林,人人有责。
方水中心学校